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教师函〔2020〕5号)文件精神,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。按照《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》规定,现将未尽事宜补充公告如下:
1.本次招聘教师岗位,对于待参加免试认定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,可先报考符合岗位专业、学历等要求的教师岗位。对于2023年毕业时因未通过免试认定考试等原因未取得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,予以解聘;对于2023年毕业时如期取得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的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,上岗后可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,并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,如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,解除聘用合同。
2.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(专业代码0401)、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(专业代码0451)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(专业代码0453)。
附件:关于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部分教师岗位报考条件调整表.xls
中共珲春市委组织部
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2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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