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> 高校招聘 > 招聘信息列表

贫困家庭可优先 国网湖北电力招聘60名高校毕业生

来源:百度 | 发布时间:2020-04-25 19:26:00 |  访问:1720

4月24日,记者了解到,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,全面落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稳就业专题工作会议部署的六项举措,解决边远地区、贫困县市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,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"公司")按照"国网湖北电力用工招聘季"统一安排,开展了稳就业"智远英才"专项招聘活动,拟公开招聘60名高校毕业生。

一、招聘背景

以稳就业、就业扶贫为目标,公司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统一招聘流程,从2020年的招聘计划中单独安排专项招聘指标,用于解决边远贫困地区毕业生就业困难,采取特定优惠的招聘政策,录取后进行重点跟踪培养。

二、招聘条件

1.2020年高校毕业生,已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聘平台网络报名(报名截止4月30日)。

2.学历层次符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第二批次招聘要求。

3.专业类别主要为电工类,招收少量财务、计算机、通信专业毕业生。

4.优先条件。同等条件下,招聘单位所在地户口生源优先,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生源优先、贫困地区农村户口生源优先、高学历层次优先。

三、招聘计划

录取毕业生入职后,与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。入职后主要从事运维检修、营销服务类等岗位。

四、招聘流程

1.毕业生填报志愿。有意向的毕业生,除了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聘平台(网址:http://zhaopin.sgcc.com.cn)报名、填报志愿外,还需填写稳就业"智远英才"专项招聘计划申请表(下载地址:http://files.offcn.com//2020/0421/2020%e5%b9%b4%e5%9b%bd%e7%bd%91%e6%b9%96%e5%8c%97%e7%9c%81%e7%94%b5%e5%8a%9b%e6%9c%89%e9%99%90%e5%85%ac%e5%8f%b8%e7%a8%b3%e5%b0%b1%e4%b8%9a%e2%80%9c%e6%99%ba%e8%bf%9c%e8%8b%b1%e6%89%8d%e2%80%9d%e4%b8%93%e9%a1%b9%e6%8b%9b%e8%81%98%e8%ae%a1%e5%88%92%e7%94%b3%e8%af%b7%e8%a1%a8x.doc),发送至招聘邮箱hbdlzp@hb.sgcc.com.cn,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:00前(以邮箱接收申请邮件时间为准)。招聘平台填报志愿与申请表不一致的,以申请表填报志愿为准,无需调整。

2.简历筛选。公司对申报稳就业"智远英才"专项招聘计划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,于2020年5月9日前通知通过简历筛选的毕业生。

3.召开意向签约会。审核通过人员按照公司短信通知地点参加意向签约会,安排一对一面谈,双方就意向单位达成一致,签订两方专项人才协议书。

4.确定录取人员。所有申请稳就业"智远英才"专项招聘计划筛选入围的毕业生,参加国网公司笔试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,按填报志愿和学历层次进行排序录取。确定录取后,与公司签订正式就业协议。

5.约定服务期。进入稳就业"智远英才"专项招聘计划的毕业生,需与公司在专项人才协议书上约定服务期,其中硕士研究生不低于5年,本科生不低于8年,专科生不低于12年。服务期内,个人不得提出跨县级单位调动申请(提拔晋升除外)。

6.后续流程。入选稳就业"智远英才"专项招聘计划的毕业生,在签订就业协议书后,与正常录取的毕业生一样,需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审批、公示、体检、入职报到等后续流程环节,方可正式入职。

五、优惠政策

1.优先录取。参加国网公司笔试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,在综合成绩中针对专项人才招聘计划单独排名,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优先录取。

2.相关津补贴和待遇。录取人员入职后,在一次性补贴、服务期津贴、福利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。

3.专项人才培养。在服务期内,公司为专项人才制定特定的人才培养方案,安排相应技能素质提升培训。在专家申报和技能鉴定方面享受相应优待政策。

4.职务晋升。各地市、县公司加强对专项人才的重点培养,同等条件下,优先选拔任用专项人才。(记者胡毅)

推荐: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

注: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,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。

【 责任编辑:今日招聘网 】

版权与免责声明

【1】凡本网注明"来源:今日招聘"的所有文字、图片和音视频稿件,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,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,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
【2】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,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
【3】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。

未经招聘网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|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-2018 |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

网站经营许可证:浙B2-20080178-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,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:浙B2-20080178-14